广州市建委近日发出《关于建设工程土石方运输增加费计价办法的通知》(穗建筑[2007]679号),要求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2007年12月1日起补贴由于夜间施工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,增加土石方运输增加费。12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双方协商解决。
广州市建委明确,广州市建设工程中发生土石方场外运输的项目,根据外运的工程量,按每立方米5元计算土石方运输增加费,建筑、装饰装修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入措施项目费中的其他费用,地铁工程计入其他费用。
广州市区的建设工程土石方场外运输项目在编制设计概算、施工图预算、最高报价值时,应考虑工程实际的运输距离,如尚未明确实际运距,宜按20~25公里考虑,且应确保土石方每立方米(或每吨)的运输价格不低于成本价。
